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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邮电大学特长生招生章程

2014-04-23 09:20:28http://www.51gaoxiao.com阳光高考网

  根据渝教招考〔2014〕3号文《关于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为加快各类创新人才及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的相关精神,我校将在2014年继续招收市属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项目:器乐、舞蹈、声乐、创新实践类(即按渝教招考〔2014〕3号文中规定的除艺术、体育特长生以外的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根据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市属特长生招生规模总量控制在在渝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艺术和创新实践特长生总计划为10名,具体分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调节。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重庆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文理类);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三)达到重庆市2014年关于特长生的相关资格条件(具体参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6月5日;

  2.申请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qupt.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重庆邮电大学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中学签章;

  3.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网上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初审,考生于现场确认前2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初审是否合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我校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应于2014年6月9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学生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邮电大学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请将上述材料(登记表原件及其他证件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特别提醒:不接受函报)

  四.测试与认定

  (一)舞蹈类

  1.测试时间:2014年6月10日

  2.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西二号门一楼大排练厅(在三楼团委会议室候场)

  3.测试内容:

  (1)目测形体(占测试成绩10%);

  (2)成品舞蹈展示(占测试成绩80%):3-5分钟,风格不限,着演出服装考试;

  (3)基本功测试(占测试成绩10%):软开度、技术技巧展示。

  4.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考生自备演出服装、道具及音乐伴奏带等,伴奏为CD格式光盘。

  (二)器乐类

  1.测试时间:2014年6月10日

  2.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西六号门三楼管乐团排练厅(在二楼学生活动中心候场)

  3.测试内容:

  (1)练习曲1首、乐曲1首(曲目自选,占测试成绩90%);

  (2)乐理(占测试成绩10%)。

  4.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我校可提供钢琴、定音鼓等大型乐器,需使用者在报名时登记)。

  (三)声乐类

  1.测试时间:2014年6月10日

  2.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西二号门三楼小排练厅(在风雨操场篮球馆候场)

  3.测试内容:

  (1)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占测试成绩90%);

  (2)视唱练耳、乐理(占测试成绩10%)。

  4.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考生自备考试相关伴奏乐器(人员)、光碟(CD格式)等(我校可提供钢琴,需使用者在报名时登记)。

  (四)创新实践类

  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测试认定。

  五.组织机构及录取办法

  (一)学校成立特长生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业教师和专家分别组成器乐类艺术特长生测试小组、舞蹈类艺术特长生测试小组、声乐类艺术特长生测试小组和创新实践类特长生评审小组,统一组织测试和认定,如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二)学校将在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和认定情况及对相关项目特长生的需求状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合格的特长生,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再由市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

  (三)我校的合格特长生原则上必须第一志愿(志愿顺序为A)填报我校,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的合格特长生可在相应批次自主选择专业。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进入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必须服从艺术团的管理,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演出和比赛。

  (三)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四)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特长生招生事宜,有关报名、测试和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邮政编码:400065

  咨询热线:62468661、62468662(校招办) 62461214(校团委)

  重邮招生信息网:http://zs.cq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