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2-03-26 来源:高考网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2〕12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选拔培养优秀人才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素质教育,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1〕6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2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56号

五、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六、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已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文史类、理工类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七、考试方式与内容:

本次自主招生考试,以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根据临时抽签的顺序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等待的考生必须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场所集中或分散休息。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兴趣、口头表达能力、基本动手操作能力、特长展示等内容,时间为20分钟左右,总分200分,现场打分、公布成绩。

八、招生录取规则:

1.自主招生录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1〕6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2号)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2.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专业排序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按名次投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专业服从志愿,若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再进行下一名次考生投专业,直到计划录满为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012年5月10日前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加分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5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3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40、30、2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篮球、乒乓球、田径(短跑)项目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并合格的可加50分;

(5)复转军人获三等功的可加20分、获二等功的可加50分;

(6)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可加50分;

(7)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如电工证、进网电工证等,可根据证书等级,加20、30、50分。

加分说明:

(1)以上加分内容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或当地市教育局开具证明;

(3)所有加分情况将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厅。

4.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计划200人,每个理工类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文史类考生仅限报供用电技术专业。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5.参加2012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由于我院招生专业面向就业岗位的要求,不招收色盲、色弱及肢残的考生。

6.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九、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计划数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三年

专科

理工

50

2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三年

专科

理工

50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专科

理工

50

4

供用电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招

文科

30

理科

20

合  计

 

 

 

200

十、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2年3月10日~4月10日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aepu.com.cn

2.2012年4月14日~4月20日在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3.2012年4月21日上午8:30~11:00,参加综合考核考生领取综合考核测试证,并交纳综合考核报名测试费100元。

4.2012年4月21日下午14:30开始到4月22日下午17:00,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应携带加分项目的相关证书或当地市教育局开具证明,以便学校在综合考核同时确认加分分数。

5.2012年4月23~4月30日在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10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7.经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自行查询录取结果或来电咨询。

十一、学费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每生每学年:理科3900元。

2.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800元/学年, 6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56号。东流路马鞍山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侧)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联系电话兼传真:0551-3705512、3705601、3705636

3.网址、电子信箱:http://www.aepu.com.cn 

                  E-mail: aepuzsb@126.com

4.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5.交通提示:

火车站可以乘坐公交902路、11路,或者市内转车乘坐4路、14路、116路到东马路口站下;

自驾者可以从绕城高速包河大道出口下,往北两公里左右,过祁门路口即到。

十三、监督机制

本次自主招生,学院成立了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纪检书记负责本次自主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考生及考生家长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以积极举报,监督电话0551-3705097,也可以向教育厅相关部门申诉。

其他须知: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安徽省电力公司。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电力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管理规范,注重就业质量,连续三年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08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成为安徽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审,成为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2012年自主招生的四个专业,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试点专业或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考生录取后单独编班。

学院建有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行学生素质认证和操行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5.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6.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四、其他详细内容参看《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总体方案》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