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安徽省2014高考: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不靠谱!

2014-04-13 来源:

  【投档有技巧】

  投档比例共分三种

  在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中,一般来说先要确定投档比例:部属及省外地方所属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本、高职(专科)院校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每轮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预投档是为了让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先比总分再比单科

  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最多可降80分投档

  降分投档的情况包括一般性降分、政策性降分、定向就业招生降分等。

  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政策性降分投档比例均按1:1执行。

  不得歧视残疾考生

  按照规定,以往高校招生人员所谓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下,没有可行性。

  另外,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加分别忘掉】

  五类应届生可加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均指高中阶段所取成绩)。

  1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

  5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

  立功退役军人加20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等,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