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4-01-16 20:13:42 来源: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有关要求,黑龙江大学2014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范围

  具备《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保送生计划全部列入国家核定的当年招生总计划之内。

  2.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收高中阶段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

  俄语专业15人、英语专业25人、法语专业10人、日语专业10人、德语专业10人、朝鲜语(韩国语)专业10人、阿拉伯语专业5人。

  (2)招收高中阶段高起点考生的专业、计划及语种:

  俄语专业15人(俄语语种考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黑龙江大学2014年保送生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填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4年2月28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2.我校将于2014年3月8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

  3.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后,不管录取与否,不予退还。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语文笔试、外语笔试。

  2.考试时间:3月15、16日,考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3.报名考试费:300元/人

  4.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五、录取方式

  1.测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学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七、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收信人: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普招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661 传真:0451-86608177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