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7-03-30

  (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满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3:00—5:00数学(文/理)

  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3:00—5:00外语

  (三)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文/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在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经各区高招办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