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招工作会要求全力保障高考平稳顺利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2017-04-13

  2017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日前召开。会议提出,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从严治考,依法治招。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全力保障高考平稳顺利,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会议要求,考试安全是高考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是保障考试公平、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要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全过程管理。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国家教育考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完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

  今年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关键期和攻坚阶段。年内,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以及有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即将出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做到早谋划、早布局、早设计,做好改革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精准落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高校和中学要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各级招考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机制,严格落实高考加分政策,加强对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以及信息公示。特别要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合理确定合格人数和录取规模,规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和“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高校和中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意识,深入推进“人文考务”,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不断优化考试招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