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致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及家长的信

2018-05-28

  ——致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及家长的信

  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

  2018年高考临近。作为考生,你们十年寒窗,朝乾夕惕,正满怀信心迎接人生道路上一次重要而神圣的考试;作为家长,你们衔胆栖冰,倾心倾力,正满怀希冀地全力帮助孩子实现美丽的人生梦想。

  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关系国家发展大计、社会和谐稳定和千万学子的前途命运。高考的公平公正是广大考生的热切期待,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考,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高考,人民群众十分信任高考。恢复高考40年以来,广大考生通过高考开启个人理想的大门,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诚实守信的乐章。但也有个别考生、家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铤而走险违规舞弊,不仅离弦走板、欺世罔俗、声誉俱毁,而且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生态,特别是通过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高科技作弊的行为对考试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近期,针对新形势下高科技和网络高科技作弊的特点,各级教育部门联合公安、网信、保密、通信、无线委及工商等部门,将大力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影响考生诚信应考的外部环境,保持对“助考”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力构建考试安全防护网,为平安高考保驾护航,给广大考生营造诚信高考、公平高考、平安高考的良好环境。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高考不仅是一次知识的检验,更是一次思想道德的全面考量。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每一个考生应有的优秀品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力度,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和其他帮助、提供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列入法律惩处范围。《刑九》实施后,我省已有8名考生因在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作弊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车可鉴,凡在国家考试中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各位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考试规定以外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一经查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严重影响今后的录取、就业和继续深造。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各种“助考机构”“辅导机构”的虚假及夸大宣传,切勿相信其利用网络等工具散播的“助考”“真题”“保过”等欺骗性信息。个别考生家长不要试图为孩子寻找“枪手”、购买作弊器材和试题答案。

  “莫道天涯海角远,但肯扬鞭有到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大考生重任在肩,既是追梦者,也是圆梦人。面对高考,大家应该保持良好心态,坦然应考,力求发挥最佳水平;充分准备,精意覃思,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珍惜韶华,抱诚守真,用诚信书写人生;以青春之我、诚信之我、奋斗之我实现人生梦想,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祝愿全省考生蟾宫折桂、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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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