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公示部分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毕业中学的通知

2019-05-06

  粤招办普〔2019〕28号

  清远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我省于2月印发了《关于公示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11号),

  现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更正房洞五等五名考生毕业学校名称的函》(粤民宗函〔2019〕3号)的要求,对公示名单中5名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毕业中学信息予以更正(见附件)。现将上述考生的名单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于5月7日前,在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

  关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有关中学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同时,我办从4月30日起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9年底,联系电话:020-89338633。

  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点击查看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