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户籍学生外省高中会考成绩也管用

2009-11-17 来源:招考无忧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公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办法》,首次对广东户籍但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如何参加高中会考(即学业水平考试)及如何接转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广东户籍考生准备参加高考的,但是又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在外省就读期间取得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广东省予以认可。其中,普通高考报考文科类、艺术类的考生,只认可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考报考理科类、体育类的考生,只认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在外省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不直接使用,需按照我省的成绩呈现方式以每科满分值100分予以转换。

  外省转入必须是高考生

  那么,广东户籍学生在外省读书怎么办转入手续呢?办法规定,考生需报名参加广东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没有取得广东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申请不予受理。

  另外要具有所获得成绩的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府管理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考生在每年的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5月1日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理成绩转入申请,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确认。考生在每年的5月10日前凭身份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原件到转入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省内不同市不用办转移

  如果考生是广东户籍,但只在广东省内的不同城市参加高中会考,应使用首次报考所使用的考生号,成绩不用办理转移手续。

  办法还同时规定了广东参加高中会考如何转入外省的申请程序:考生凭普通高中学业考试考生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网,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出申请表》,同时在网上预约领取《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时间,核对无误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