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2019-01-10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工商管理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A类

B类

C类

合计

男排

2

3

1

6

女足

2

2

4

8

田径

2

4

5

11

网球

2

4

7

13

武术

2

1

7

10

合计

10

14

24

48

  说明1.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根据生源及测试情况可能会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计划。

  2.A类资格(文化课单招)须同时满足:(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经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优秀。

  B类资格(二本线65%政策)须同时满足:(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经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优秀。

  C类资格(二本线政策)须同时满足:(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经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取得高考报名号。其中,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上海生源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50号)的有关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凡2019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男子排球、女子足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田径(女子短跑、女子投掷、男女跨栏、男女400米、男女中长跑、男女跳跃、其它小项特别优秀的运动员酌情考虑)、网球(单、双打)、武术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九、选拔方式

  (一)专业统测

  生源地所在省市对专业统测如有要求,我校遵照执行。

  (二)专业校测

  ●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1日-1月18日。

  2.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bks.shu.edu.cn),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上海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报名表的照片处需加盖所在中学校级公章。逾期不接受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测试。

  (2)请将以下6项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材料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材料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审批运动员等级证书部门公章)

  材料3.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材料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材料5.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并打印查询页面。查询网址为: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

  材料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装订好的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于2019年1月22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学院训练馆X-206宗老师收,电话13701904140,邮编200444,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及测试项目(如:高水平运动队男排),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网上缴费:

  2019年1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书面材料初审结果,书面材料经体育学院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测试。

  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须于2019年1月25日-2月15日进行网上缴费。

  ●现场报到环节

  4.报到时间:2019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5.报到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80号)体育馆南门T145。

  6.报到要求:

  (1)报到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验)、近期二寸证件照、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2)报到当天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或电子保单),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4)已完成网上缴费。

  (5)现场选择测试A类或BC类,二选一。(男子排球除外)。

  ●体育专项测试环节

  7.测试项目: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所有运动员均须参加,否则一律不得录取)。

  8.测试时间:2019年3月3日(星期日)

  9.测试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文化测试

  1.学校文化摸底测试

  由学校组织,所有运动员均须参加,参加文化摸底测试后方能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项目:数学、英语。

  测试时间:2019年3月2日(星期六)。

  测试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详见准考证)。

  2.体育总局文化课考试

  获得A类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21日。

  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3.全国统一高考

  获得B、C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四)确定各类资格名单

  1.校文化摸底测试成绩达线。

  2.学校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项目的招生计划确定A类、B类、C类资格名单,以及顺位确定A类、B类、C类候补资格名单。

  各项目具体排序方式:(1)男子排球分位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2)其他测试项目按A类、BC类分别排序:同时①女子足球分守门员和其它位置两类分别排序;②田径分短跨、中长跑、投掷、跳跃四类按男女分别排序;③武术分太极拳械、传统拳械、自选长拳器械三类按男女分别排序;④网球按男女分别排序。

  3.A类、B类、C类资格考生如有放弃,则候补考生按(预先备案)顺序依次替补。

  4.获得A类资格考生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5.获得A类、B类资格的考生须签定不再报考其他学校的协议。

  十、录取规则

  获得A、B、C类资格的名单报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一)获得A类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直接予以录取。

  (二)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三)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20元(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

  文化摸底测试费:52元(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

  体育专项测试费: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各50元(沪价费〔2003〕69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6〕5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官网:http://bkzsw.shu.edu.cn

  体育学院官网:http://www.tiyu.shu.edu.cn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2116;手机:13701904140宗老师。招毕办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1月21日-2月24日为我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公布的值班表为准。)

  十六、其他须知

  (一)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对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二)执行回避制度。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专家及工作人员中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须主动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体育专项测试过程中,测试专家可以主动提出回避,也可以应考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三)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试成绩查询:2019年4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bks.shu.edu.cn)查询自己的文化摸底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