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3-01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校将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足球(男、女)

  招生计划:22人

  招生地区及科类:面向全国、文理兼收

  各项目计划具体如下:

  项目      性别  计划数  小项或位置

  足球(11人制)  男  0—11  守门员最多录取2人

  足球(11人制)  女  0—11  守门员最多录取2人

  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省招生部门核定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9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特别提示:

  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

  全国、国际比赛: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②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③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④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⑤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①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②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③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④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⑤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1日。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2.考生报考的项目必须与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考生报名时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9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7:00登陆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以最新的项目为准。报名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标注为“文化单招”的专业(项目),其他考生选择标注为“文化统考”的专业(项目)。

  2.寄送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0日前以EMS(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不接受送达,不接收其他快递)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达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并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师生活动中心310室,邮编430056;联系电话:027-84226660。报名材料包括:

  (1)《江汉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

  (2)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认证的等级证书结果截图打印件(该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测试项目、测试小项、比赛时间和批准日期);

  (6)符合报名条件的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网上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网报确认后不可更改。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均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未按时寄达者,报名无效。

  3.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3月15日在江汉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专项测试安排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在测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测试时间:2019年3月下旬(视天气情况,提前一周在江汉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的(3)(4)(5)(6)项原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材料审查通过并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后,领取准考证。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控制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必须在前11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该类考生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4.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需要,对报考守门员的合格考生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6.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需结合自身文化基础,报考我校普通类文理科招生专业,学校按照考生志愿和专业指标数额进行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江汉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27-84225801。

  2.合格考生名单以及有关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江汉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义务。学校将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若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56,联系电话:027-8423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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