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2017-07-28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

  1.本科第二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

  2.完成原计划后又新增专业和计划征集的院校,已在备注中注明。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并有相应科类成绩的考生均可填报。

  三、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9:00。

  四、志愿设置和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同样实行平行志愿,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在第一次征集志愿中,部分缺额较大的区内外院校已降分投档,文史类最大降分幅度为27分,理工类最大降分幅度为18分。本次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不足的,经院校申请、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再次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院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其他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 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7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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