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及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2018-07-15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

  本科第一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或完成原计划后又新增计划征集的院校。

  专项计划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其中,广西医科大学仅剩余地方专项计划,在专业计划备注中标明“地方专项计划”,其余均为国家专项计划,在专业计划备注中标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应注意区别。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在征集志愿期间,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中,符合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均已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普通高考—公示信息”中公布。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填报征集志愿,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的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无效。

  三、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上午9:00。

  四、志愿设置和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同样实行平行志愿,每批次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本次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院校,经院校申请、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院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专项计划批的院校最多可降至我区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次征集结束后,先进行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五、其他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gxeea.cn)的“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8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广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征集计划信息表  点击查看

  广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计划信息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