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2 年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2-06-21 来源: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 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过严格、科学的测算,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28 分,文史类 544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4 分,文史类 473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32 分,文史类 409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0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73 分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28 分 /72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170 分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89 分,艺术文类: 308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16 分,艺术文类: 266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40 分,艺术文类: 140 分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按照我区高考成绩宣传“十不准”规定,各单位、学校不得宣传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考生和家长如遇此情况,可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