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9名残疾考生已圆“大学梦”无一名因“身体残疾”被退档

2008-08-04 来源:招考无忧
   今年通过自治区残联备案的本科线上残疾考生共有 37 名,达到我区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残疾考生分别有 6 名、 13 名和 11 名,另有艺术类考生 7 名。截止 8 月 2 日,共有 19 名残疾考生被录取。其中,男生 13 名,女生 6 名;理工类 9 名,文史类 6 名,艺术类 4 名;本科提前批录取 4 名,一本录取 4 名,二本录取 10 名,三本录取 1 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工学院、百色学院、钦州学院等 7 所区内高校录取了 13 名;西南政法大学、山西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州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等 6 所区外高校录取了 6 名。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系统显示,暂时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有的是因为没有填报本科志愿,有的是由于分数未达到所填报院校投档线而未能出档,还有个别考生是由于填报了受限专业。但是,没有一个考生是因为“身体残疾”而被退档的。 

  为了保障残疾考生上大学的权利,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检工作人员反复与学校交换意见,对于完成学业没有影响的残疾考生,想方设法争取高校录取。比如,玉林的一位残疾考生一本填报了湖南中医药大学并被投档,但学校认为这是本硕连读的专业,学生的身体无法完成临床学业的学习,经与学生联系沟通,学生本人也愿意放弃报考该校。在二本录取时,该生报考的是贵阳中医学院,开始学校也要求退档,后经录检员动员,最后录取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考生也很高兴,问题得到了完满的解决。而对于填报了受限专业的残疾考生,录取工作人员向考生通气、解释,取得考生的理解。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残联全程跟踪 确保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据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负责人介绍,每年普高招生录取前,自治区残联汇总全区各地市残疾考生情况后将专文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双方积极协调,及时掌握残疾考生的录取和退档情况,并加强与高校间的沟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争取使更多的上线残疾考生能被录取。 

  与身体健康的考生相比,残疾考生的求学历程更为艰辛,他们应有平等享受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的机会。因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每年都会特别关注、维护残疾考生的升学权益。对于残疾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与自治区残联互相配合,派专人负责追踪残疾考生的档案,充分保障残疾考生的切身利益,凡是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保证高校不能拒绝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还安排驻录取现场的医生,全程跟踪残疾考生的录取动态。绝大多数院校,尤其是区属院校,在录取中也善待残疾考生,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残疾考生录取无障碍。 

残疾考生应积极、慎重填报高职高专志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希望暂时未被录取的残疾考生积极填报高职高专普通批、预科批志愿,以期有更多的残疾考生获得提高文化素质的机会,为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自 2003 年起采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肢体残疾者,只要病情稳定 ( 不继续恶化 ) 、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就可以报考普通高等院校,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也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但这类考生在选报专业志愿时要注意,一定要结合自己身体残疾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报考适合身体条件的专业,尽量避开那些影响自己学习的专业。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残疾考生,慎重填报高职高专普通批、预科批志愿。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主动填报适合残疾考生就读而又不受《指导意见》所限的专业,以便于将来的学习和就业。要避免因志愿填报不慎,没能考上自己理想中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