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体育竞赛优胜者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2015-03-24

  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2015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优统测)已于3月21日顺利结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起,体育竞赛优胜者在报考普通高校非体育类专业时只能加5分。

  根据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和广西有关规定: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2015年1月1日前,已在其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指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其报考非体育类专业时,测试合格者及具有免试资格者可享受加分,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该项加分改革后,将继续通过其他方式鼓励考生发展体育特长,创造条件,积极参加日常校园“阳光体育”。将考生的体育等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鼓励具有体育特长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报考相关体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