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安排的通知

2016-10-29

  桂招考委办〔2016〕43号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便于考生和中学备考及报名,现将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可以选考普通高考外语口试。考生自愿参加,不作为统一要求。

  二、考试报名

  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报名与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同时进行,直接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勾选,不再另行组织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勾选“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勾选“小语种口试”。

  三、考试形式

  (一)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分为两部分:听力部分及口语部分。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形式,考试全部过程在计算机系统中完成。

  (二)小语种口试。

  采用“人人对话”的考试形式,由甲、乙两名主考老师与考生面对面交流进行考试。

  四、考试次数及时间

  2017年,我区外语口试实行一年一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13日。

  (二)小语种口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26日。

  五、成绩报告和使用方式

  考生卷面分数为百分制,成绩统一采用等级制,共分A、B、C、D、E五个等级:

  85分及以上为A等级;

  70分~84分为B等级;

  55分~69分为C等级;

  40分~54分为D等级;

  39分及以下为E等级。

  考生成绩当年有效,不计入高考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在考生高考档案中呈现,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外语专业和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录取的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