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8年高职对口单招12月10日至13日提交报名材料

2017-11-28

  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2018年海南省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2018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分为“现场提交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1.提交报名材料: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3日17:30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2.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7:30,填报院校及专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30;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30。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18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分为“现场提交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

  1.提交报名材料: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3日17:30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7:30,填报院校及专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30;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30。

  (三)报名地点

  省内各招生院校均设置报名点。考生须于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本人报考的院校进行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我省户籍的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交);

  3.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5.学籍档案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学历审核意见(毕业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或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省外学校毕业生(含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见附表1);

  8.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核查,领取报考卡,现场采集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

  2.网上填报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3.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5.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名称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高职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院校和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六)招生院校报名工作程序

  1.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2.采集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的相片;

  3.给考生分发报考卡;

  4.审查确认报考资格,整理考生报名信息,做好文化课考试考前的准备工作;

  5.发放《准考证》,组织实施对口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七)报名资格的审查

  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院校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院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要主动协调教育、公安等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招生院校要认真核验每位考生的学历、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情况;对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届生,还要重点核实本省户籍信息是否真实。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我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考条件,对每位考生准确做出报考审查结论,经审查人、招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规范整理成册,以备查验。

  要落实好报考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各招生院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以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样表见附件2)。公示期间,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