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试报名的公告

2015-01-05 来源:

  根据《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琼府办〔2006〕53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参加普通高中基础会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本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考生;

  2.在高二年级因故未参加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

  3.在高二年级虽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基础会考但因本人申报的高考科类改变而需要变更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

  4.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简称“中职生”);

  5.在省外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考生(含“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

  6.报名参加本省2015年普通高考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地点、时间

  (一)报名地点:

  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2.“省外借读生”在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往届生、“中职生”、在省外学校毕业的考生以及其他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月8日至1月12日,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且属2015年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报名对象的考生,在向报名点申请高考报名时,同时申请基础会考报名,缴纳基础会考的考试费。

  2.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间内,凭高考报考卡上网选报高考科类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考生应考的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试科目。

  (二)报名要求:

  1.在高二年级已经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相同科目的基础会考;

  2.在高二年级参加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时因违规被取消部分科目成绩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因高考报考科类改变而申请变更基础会考科目时,所变更的基础会考科目数与高二年级参加基础会考时取得成绩的科目数相同。

  四、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值和考试日期

  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中:在高考报名时选报文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需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的基础会考;选报理工类和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的基础会考。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的满分值均为100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实行合卷考试,满分100分。

  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的考试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考试时间一天,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试时必须携带普通高中基础会考《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

  五、基础会考成绩公布

  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与本省2016届普通高中学生一起参加基础会考(本省2016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基础会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其各科的基础会考成绩,按其所取得的各科目成绩在本次考试中的百分位,比照本省2015届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相同科目成绩的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的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成绩按卷面实际获得成绩的10%计入高考录取总分。如果考生参加的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科目与本人所报考的高考科类不相对应,其基础会考成绩将不计入高考录取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