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高考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安排

2016-05-13

  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状况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以我省公布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进行,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2日结束。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武警和司法类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学校;招收边防管理专业和侦查学专业的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学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安排在本批录取的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2日(其中,艺术类本科校考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采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3日。

  2.本科第一批录取学校: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19日。其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9日。

  3.本科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26日至29日。

  4.本科第三批录取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8日。

  5.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

  需面试的公安类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3日。

  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8月14日至16日。

  6.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8月18日至22日。

  录取结束后,本省高校不再根据学生入学报到情况安排补录工作。

  (三)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省考试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各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学校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