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高招本科提前批志愿6月28日填报

2016-06-28

  海南省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志愿的填报工作将于6月28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30进行。

  填报志愿的院校包括,在本科提前批中须面试的军队、公安和武警类院校,及招收国防生的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海南师范大学免费定向培养的小学教育专业等。

  在本科提前批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空军航空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和上海海关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的治安学和侦查学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和四川外语学院等院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大连海事大学、集美大学、山东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烟台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州航海学院和钦州学院,海南医学院免费定向医学培养专业等。

  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有关院校。专科提前批须面试的铁道警察学院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以及为海南省邮政公司订单培养“定向生”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为,投档成绩达到招生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理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既可以在6月28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也可以在各批次志愿填报规定的时间填报有关院校的志愿,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则在其它各批次填报院校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在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一批、第二批招生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学校志愿。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招生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

  另外,凡符合报考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名单,如下),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学校,也可以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计划)于7月13日进行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之前进行),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则所填报的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不再投档。

  此外,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实行先报志愿后再划定面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