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6年公安司法及武装警察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

2016-06-30

  海南省2016年公安、司法及武装警察等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定于7月1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已取得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含本专科提前批)、云南警官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均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为7月1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到与面试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

  三、面试体检程序

  1.面试报到。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和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面试时由考生交面试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考生报到时需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并领取获得面试资格院校的面试卡。

  2.考生候考。考生凭高考《准考证》和面试卡到获得面试资格的院校候考试室报到,由面试院校工作人员按照考生的面试卡号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

  3.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准考证》和面试卡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4.确定面试结果。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以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5.考生体检。已通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面试组通知面试合格的考生,需自带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于7月2日上午7:30前空腹到中国人民解放军187医院门诊楼参加体检。其它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无须进行体检。

  四、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面试要求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缴纳面试费用。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无线电信息屏弊装置,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4.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5.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予当场到复议组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