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高考报名条件

2014-11-11 来源:

  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具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具备贫困地区专项生报考资格:

  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我省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贫困地区)。

  4.具备少年班报考资格: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少年班的报名条件,见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