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5-05-20

  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河北省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全国统考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对口考试时间表由省招生委员会发布。考试时间表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7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8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

外语

  对口招生河北省统一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7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8

9:00—11:30

教育理论

15:00—17:00

英语

  17.考试科目

  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为:文科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300分,总分为750分。其中外语科目笔试为120分,听力考试为30分,听力考试在考试开始时进行。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考试,考试要求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用蒙语授课专业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加试蒙语文。报考用蒙语授课的专业,汉语文和蒙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录取时与高考其他科目总分之和排序,参考考生志愿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⑵对口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20分。其中英语科不进行听力考试。

  报考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等9类考生,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满分240分,专业技能15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考试均同期进行,分类别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登分的办法,由有关高校承办。

  报考学前教育类的考生,专业考试只考专业理论,科目为教育理论,满分390分,与高考同期进行。

  具体各类专业考试安排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