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高考网上报名结束 照顾对象公示信息保留至明年年底

2017-12-14

  12月13日,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河南2018年高考网上报名已于12月9日下午18时截止。为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我省规定,各地须严格按要求公示考生基本报名信息,公示期间省、市、县(区)三级招生部门均须设有专人值守热线电话接受举报和申诉。其中,照顾对象公示信息须保留至明年年底。

  省招生办要求,高考报名结束后,各地要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内容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按照政策,照顾对象考生、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以及残疾人考生,除完成正常的高考网上报名之外,还须在12月15日18:00前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考生“资格条件申报”。

  针对考生“资格条件申报”,我省明确,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市、县(区)招生办审核的照顾对象考生信息,须在招生办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生办对各市(县)上报的照顾对象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高考当年年底。

  信息公示期间,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县(区)、市及省三级招生办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并及时受理、查处、回复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省招生办举报电话0371-681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