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飞行学员毕业后分配、学历、待遇

2013-09-22 10:06:05 来源:高考网

  飞行学员入校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并计算军龄,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服装和学员津贴费,并享受水果费和较高的伙食标准。飞行学员从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毕业后,转入海军航空兵学院,第4年结束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干部待遇;第5年完成高教机驾驶训练科目,统一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颁发航空兵学院高教机任职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第二学位(军事学学位),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

  飞行学员毕业后,实行飞行专业岗位津贴、飞行等级津贴、飞行任务津贴和飞行小时补助金制度,从事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可逐级晋升至副师职,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有的将培养成高级指挥员。飞行员每年安排疗养一个月,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优先安排工作、分配住房;配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未办理随军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子女参加地方高考,符合海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