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7年黑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3-16

  为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对参加我省高考报名且经普通高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审材料

  《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因《成绩册》、《秩序册》页数较多,为节约资源,要求只复印封面和涉及考生名次、成绩、代表队等信息的相关页。

  二、报送方式

  省内高校将本校招收的我省高水平运动员材料收齐后统一上报我院;省外高校招收的我省高水平运动员,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将有关材料上交我院。

  三、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5日前,每周星期五集中受理(过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四、其他

  我院汇总考生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生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如发现因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获得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严肃处理。如果考生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未经我院审核,我院将不予公示和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