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

2015-05-20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8个方面:

  (1)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我省不再自主组织语文、数学、英语高考命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5)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所有考生都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6月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17∶00时。

  (6)继续实施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并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范围,扩大实行单招的高职院校以及专业和招生规模。

  (7)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理工类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本科、艺术本科(一)的志愿结构和录取方式不变。

  (8)录取过程中,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