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高考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2016-05-04

  37.招生院校划分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38.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专业。

  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等需军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专业,部分免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分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两个时间段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二)录取。

  体育类: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技能高考:我省省属院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专业。

  39.本科第一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经省招委同意的办学实力较强、具有硕士授予权、生源较好的省属院校的本科专业。

  40.本科第二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41.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文理类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艺术类包括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体育类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技能高考包括省内高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42.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包括所有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理类高职高专专业。

  43.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44.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提前批(含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含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在艺术本科(一)批次中,保留原有的梯度志愿模块(填报校考志愿),增设平行志愿模块(填报统考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