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批9所高校大学章程即将核准发布

2014-12-12 来源:

  根据教育部规定,湖南省教育厅近日召开湖南省省属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第一批共9所高校报送的章程进行审核,第一批高校包括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等高校。

  湖南省省属高校章程建设过程中,湖南省成立了湖南省省属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省教育厅副厅长肖国安说,核准的过程是对高校章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民主性、适当性进行确认的过程,实际上是代表举办者履行对高等学校的法定职责。核准章程应遵循合法原则、特色原则两个基本原则,要考虑开放性、可操作性、前瞻性、规范性、程序性等准则。

  核准委员会专家组认为,9所高校的章程突出了对教师和学生在办学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保护。专家组也认为,大学章程在学校举办者尤其是举办者权力与义务的表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准确界定,如何科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如何于法有据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排除外界不良干扰等方面,各高校的章程在下一步的修订中还要进一步完善。

  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认为,可以说,大学章程是大学内部的“宪法”,章程上承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治校总纲领。

  根据工作安排,省属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将组织9所高校根据评议意见对各自的大学章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以省属高校章程核准书的形式在12月底前发布,春节前再完成一批高校章程核准以及发布任务,争取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高校“一校一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