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三大计划

2016-06-28

  记者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湖南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三大计划,分别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不同,湖南省今年调整了高校自主招生与“贫困专项”三大计划两者的投档录取顺序。2015年,湖南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为准确测算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时需要参考的模拟投档线,今年湖南省将先进行贫困专项计划录取(含贫困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再进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

  据了解,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6万人,较2015年增加1万人。湖南省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湖南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湖南省一本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8所)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少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湖南省共有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参与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