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性质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于2010年起实施自主单独招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发挥国家示范院校的办学优势,推进探索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实施自主单独招生,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实现学生、学校和社会多赢,建立开放型、多元化的招生考试机制。
2.招生原则:五个坚持,即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江苏省内已办理2013年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中职毕业生。江苏省内已办理2013年高考报名手续的中职(职高、技校、中专)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招生 科类  | 
            
             总计划数(850名)  | 
        |||
| 
             常规计划(710名)  | 
            
             推荐免试计划(140名)  | 
        |||||||
| 
             普高(670)  | 
            
             中职(40)  | 
            
             普高(100)  | 
            
             中职(40)  | 
        |||||
| 
             1  | 
            
             应用电子技术(半导体照明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20   | 
            
                | 
            
             1.综合优秀生; 2.科技特长生; 3.校长推荐生。  | 
        |
| 
             2  | 
            
             微电子技术(芯片设计与制造)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3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15  | 
            
                | 
        ||
| 
             4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机器人应用)  | 
            
             3  | 
            
             4140  | 
            
             文、理  | 
            
             20   | 
            
             5   | 
        ||
| 
             5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20   | 
            
             5   | 
        ||
| 
             7  |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 
            
             3  | 
            
             4140  | 
            
             文、理  | 
            
             20   | 
            
             5   | 
        ||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第三年赴韩国)  | 
            
             3  | 
            
             15000  | 
            
             文、理  | 
            
             40   | 
            
             | 
        ||
| 
             9  | 
            
             财务信息管理  | 
            
             3   | 
            
             4140   | 
            
             文、理   | 
            
             10   | 
            
             | 
        ||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4140   | 
            
             文、理   | 
            
             20   | 
            
             5   | 
        ||
| 
             11  | 
            
             营销与策划  | 
            
             3  | 
            
             4140  | 
            
             文、理  | 
            
             30   | 
            
                | 
        ||
| 
             12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4140  | 
            
             文、理  | 
            
             30   | 
            
             5   | 
        ||
| 
             13  | 
            
             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管理信息化)  | 
            
             3  | 
            
             4140  | 
            
             文、理  | 
            
             30   | 
            
                | 
        ||
| 
             14  | 
            
             软件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30   | 
            
                | 
        ||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30   | 
            
             5   | 
        ||
| 
             1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17  | 
            
             通信网络与设备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18  | 
            
             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  | 
            
             3  | 
            
             4140  | 
            
             文、理  | 
            
             25   | 
            
                | 
        ||
| 
             19  | 
            
             通信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30   | 
            
                | 
        ||
| 
             2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22  | 
            
             数控技术  | 
            
             3  | 
            
             4140  | 
            
             文、理  | 
            
             30   | 
            
             5   | 
        ||
| 
             2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4140  | 
            
             文、理  | 
            
             20   | 
            
             5   | 
        ||
| 
             24  | 
            
             应用英语(国际商务贸易)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25  | 
            
             应用英语(涉外商旅)  | 
            
             3   | 
            
             4140  | 
            
             文、理   | 
            
             30   | 
            
                | 
        ||
| 
             26  | 
            
             应用日语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27  | 
            
             应用韩语  | 
            
             3   | 
            
             4140   | 
            
             文、理   | 
            
             20   | 
            
                | 
        ||
| 
             28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3  | 
            
             6800  | 
            
             艺术 (美术)  | 
            
             15   | 
            
                | 
        ||
| 
             29  | 
            
             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  | 
            
             3   | 
            
             6800   | 
            
             艺术 (美术)    | 
            
             15   | 
            
             | 
        ||
| 
             30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6800   | 
            
             艺术 (美术)   | 
            
             10   | 
            
             | 
        ||
说明: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第三年赴韩国)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及面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与确认形式:
①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报名+ 网银(或现场)交费确认;
②通过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cit.js.cn)报名+网银(或现场)交费确认;
③现场报名+ 现场(或网银)交费确认。
凡未进行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到当地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形式见下表
| 
             报名对象  | 
            
             报名条件  | 
            
             报名流程  | 
            
             确认方法  | 
        |
| 
             普通高中  | 
            
             非艺术类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 
            
             1.办理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的请到当地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2.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院招生网站(http://zs.ccit.js.cn)进行自主招生报名。  | 
            
             1.网银支付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网上付费确认。 2.来校现场交费确认。考生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随时(工作日)来校办理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也可在3月18日至我院参加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时,在当天中午12点前交费确认。  | 
        
| 
             艺术类  |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能超过3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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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生  | 
            
               中职学习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总评合格。  | 
        |||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2月5日。
3.报名考试费:普高非艺术类和中职类考生100元/生;
   普高艺术类考生80元/生。
                  参加我院体育(文艺)特长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具体日程安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月5日前 高考补报名  | 
            
             未办理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需持身份证(或江苏居民暂住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取得考生号。  | 
        
| 
             1月15日—2月5日 自主单独招生 网上(或现场)报名与确认  | 
            
             1.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学院招生网站报名与网银确认(网址:http://zs.ccit.js.cn);或2月5日前至我院现场报名与确认。  | 
        
| 
             3月10日 申请免试入学考生面试  | 
            
             请报名参加“校长推荐、科技特长、综合优秀”免试入学的考生,在3月10日前或当日到我院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同时交验《申请表》、推荐免试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3月10日我院组织的面试。  | 
        
| 
             3月18日12点前现场确认与缴费 3月18日13:30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各类考生在3月18日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也可提前确认与交费),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并参加测试(含体育、文艺特长加试),地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科教城鸣新东路2号)。考生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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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 12 日前 招生信息公布  | 
            
             我院招生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各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 
        
| 
             4月25日前 录取信息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5.填报志愿:普高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志愿,可跨科类填报(即文理科专业可同时填报);
中职类考生只可填报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考核办法
我院自主单独招生考核,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统一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3月18日在我院内进行,届时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内容
| 
             考生类别  | 
            
             测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 时间  | 
            
             考试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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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高类  | 
            
             非艺术类考生  |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等。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包括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等。  | 
            
             笔试  | 
            
             300分  | 
            
             3月18日 13:30-15:30  | 
            
             120 分钟  | 
        
| 
             艺术类考生  | 
            
             创意设计与思维能力测试  | 
            
             现场绘画  | 
            
             150分  | 
            
             3月18日 13:30-16:30  | 
            
             180 分钟  | 
        |
| 
             中职类  |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等。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包括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等。 3.专业专项能力测试:考生可依据自己所学专业和特长选择相应的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  | 
            
             笔试  | 
            
             300分  | 
            
             3月18日 13:30-15:00  | 
            
             90 分钟  | 
        |
| 
             注:①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是由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和学院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满分折合为150分,学院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②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与2012年自主招生试卷与答案可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ccit.js.cn)查阅。  | 
        ||||||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自主招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核。
3.申请体育(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及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育(文艺)特长的专项测试。
4.报名参加“校长推荐、科技特长、综合优秀”免试入学的考生,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
六、录取办法
   (一)常规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高中非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加分
普通高中艺术类考生总成绩=创意设计与思维能力测试成绩+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折合)+加分
中职类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加分
1.录取原则
①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②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高中非艺术类、高中艺术类、中职三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③录取专业时,按同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已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单独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单独招生。
2.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
①凡符合“附件1”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进行加分。
②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③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二)推荐免试入学录取办法
1.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类型
| 
             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类型  | 
            
             推荐免试入学条件  | 
            
             申请推荐免试入学流程  | 
        
| 
             综合优秀生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 
            
             登录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持《推荐免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10日前或当天)后,于3月10日参加面试。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持有证书。  | 
        |
| 
             校长推荐生 (详见附件2)  | 
            
             普通高中(中职)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无纪律处分者。且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中职学生在校期间各科学业成绩合格且特长突出。   | 
            
             中学(中职校):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考生:登录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在原中学(中职)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经中学(中职)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持《报名信息表》《推荐免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10日前或当天),于3月1 0日参加面试。  | 
        
2.推荐免试入学考生录取要求
①综合优秀生与科技特长生,须持有《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样表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②校长推荐生,须持有《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表上须有中学(中职)校长推荐意见并实名签字,以及学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
③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申请推荐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3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3月10日前或当日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交验《申请表》、推荐免试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3月10日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学校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院将取消该学校推荐资格二年。 
5.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对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6.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4、109)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B11路、2路、武进客运中心站乘B1、B16路均可达。
邮编:213164       邮件:zsb@ccit.js.cn
咨询电话:(0519)86338338 86338038 86338055 传真:(0519)86338038 86338288
联系人:徐老师(女) 徐老师(男)
腾讯微博:http://t.qq.com/ccitzs 
     申诉电话:(0519)86338055 86338288
联系人:庞老师  吴老师 
九、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加分办法
附件2: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附件3: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附件1]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加分办法
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 
             类别  | 
            
             项  目  | 
            
             等 级  | 
            
             分 值  | 
            
             备  注  | 
        |
| 
             普通 高中  | 
            
             综合优秀生  | 
            
             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地(市)级  | 
            
             15分  | 
            
             证书                 (省级可申请免试入学)  | 
        
| 
             县(区)级  | 
            
             10分  |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 
            
             地(市)级三等奖  | 
            
             2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可申请免试入学)  | 
        |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15分  | 
        ||||
| 
             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 
            
             | 
            
             30分  | 
            
             专利证书  | 
        ||
| 
             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
| 
             中级  | 
            
             10分  | 
        ||||
| 
             初级  | 
            
             5分  | 
        ||||
| 
             文体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 
            
             省级三等奖以上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 
            
             8分  | 
        ||||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5分  | 
        ||||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 
        ||
| 
             九级  | 
            
             8分  | 
        ||||
| 
             八级  | 
            
             5分  | 
            
             | 
        |||
| 
             运动员(含田径类、球类、游泳类)  | 
            
             国家二级  | 
            
             10分  | 
            
             | 
        ||
| 
             文艺加试:声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器乐等 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 
            
             分为五个等级,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加试通过的考生,具体加分等级根据学院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 
        ||
| 
             中职类(中专、技校、职高)  | 
            
             综合优秀生  | 
            
             中职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创优秀学生荣誉  | 
            
             省级  | 
            
             20分  | 
            
             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文件号)  | 
        
| 
             地(市)级  | 
            
             15分  | 
        ||||
| 
             县(区)级  | 
            
             10分  | 
        ||||
| 
             科技特长生  | 
            
             中职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30分  | 
            
             5-3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 
             中职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 
            
             | 
            
             30分  | 
            
             专利证书  | 
        ||
| 
             中职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
| 
             文体特长生  | 
            
                 中职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2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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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  | 
            
             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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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级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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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员(含田径类、球类、游泳类)  | 
            
             国家二级  | 
            
             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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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加试:声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器乐 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 
            
             分为五个等级,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加试通过的考生,具体加分等级根据学院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 
        ||
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附件2]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2010年实施自主招生以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立足培养信息人才目标,录取了一批素质好、能力突出的学生。为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结合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3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与中职增加“校长推荐制”的录取方式,(以下简称“校长推荐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强、学科成绩良好、职业志向明确、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高中或中职应届毕业生。
二、中学(中职)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
1.申请基本条件: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无要求)。
2.校长须以学校和校长名义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3年“校长推荐制”学校申请表》。
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递交申请的中学和中职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与中职校,即获得2013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的资质和名额。
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三、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至少以下条件:
(1) 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
(2) 职业志向明确;
(3) 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 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 基础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较突出,报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放宽标准。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 有不良记录;
(2) 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 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四、具体实施要求
1.中学和中职校遴选过程应当具备至少以下程序:
(1) 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和程序并公布;
(2) 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 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4) 遴选全程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学校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 遴选方案和实施程序;
(2) 报名名单与最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
(3) 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4) 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3.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获得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推荐学生获得免试入学资格。
五、违规处理
1.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推荐资质二年。
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附则
本《方案》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4,109)
邮编:213164       邮件:zsb@ccit.js.cn
咨询电话:(0519)86338338  86338055  传真:(0519)86338038  86338288
联系人:徐老师 (女) 徐老师 (男)
申诉电话:(0519)86338055  86338288  
联系人:庞老师  吴老师 
[附件3]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考试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I.考试性质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招生考试是对符合江苏省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含往届)和中职毕业生(含往届)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进行的选拔性考试。考试采用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形式,通过对考生进行知识与能力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II.命题指导思想
通过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查考生日常学习中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命题将转变传统的、封闭的学科观念和知识体系,变知识立意为能力立意,以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为主,注重对考生素质和技能的考查。在考题的安排上,侧重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际能力考查,不考死记硬背的知识,重在检测考生日常知识和能力的有效积累,挖掘学生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潜质。
III.考试办法
我院自主单独招生考试以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形式由学院自行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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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类别  | 
            
             测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 时间  | 
            
             考试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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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高类  | 
            
             非艺术类考生  | 
            
             1.综合素质测试(50%)。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等。 2.基本能力测试(50%)。主要包括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等。  | 
            
             笔试  | 
            
             300分  | 
            
             3月18日 13:30-15:30  | 
            
             120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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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类考生  | 
            
             创意设计与思维能力测试  | 
            
             现场绘画  | 
            
             150分  | 
            
             3月18日 13:30-16:30  | 
            
             18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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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类  | 
            
             1.综合素质测试(40%)。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专业基本素质等。 2.专业基本能力测试(60%)。主要包括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  | 
            
             笔试  | 
            
             300分  | 
            
             3月18日 13:30-15:00  | 
            
             90 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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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是由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和学院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满分折合为150分,学院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②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公布在我院招生网站(http://zs.ccit.js.cn)上。  | 
        ||||||
IV.考试内容
根据考生的二个类别: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试卷分为高中卷、中职卷。
一、高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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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卷类别  | 
            
             面向对象  | 
            
             考试内容  | 
            
             基本题型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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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艺术类  |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  |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 ①公民道德素养: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及常识等。 ②知识素养:知识素养:人文与自然科学常识、语文基础、数学基础、英语基础等。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查: ①理解与交流能力:考察理解性阅读、信息表达与沟通、人际交往礼仪及团队合作等能力。 ②科学思维能力:考察运用逻辑推理来判定解决问题的建议、结论和方法的优缺点的能力。 ③应用分析能力:考察对事物进行观察、分辨、判断和剖析的能力。  | 
            
             选择题 判断题 填空题 分析题  | 
            
             试卷含必考题和选考题两部分。选考题部分在文、理、英语等多个不同领域设立多道考题,以供考生依据自己的文理特长、兴趣爱好或优势强项等任择其一进行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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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类  |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  | 
            
             创意设计及创造性思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设计基础内容。要求绘画作品创意独特、新颖、合理,创意与表现结合好,表现生动,图形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  | 
            
             现场绘画  | 
            
             1.艺术类考试由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和学院组织的设计基础考试成绩组成,两部分各占50%。 2.设计基础考试于3月18日上午10点举行考前说明会。  | 
        
二、中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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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对象  | 
            
             考试内容  | 
            
             基本题型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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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  | 
            
             1.综合素质测试: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专业基本素质等。其中专业基本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所学专业的相关基础知识。 2.专业基本能力测试:按专业大类分为电工电子类、机械制造类、计算机类、财经管理类等4类。 ①电工电子类:主要考查常用电子元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识别、检测和使用;常用电工电子仪器仪表的使用;常用电工工具、电子工具的使用;电路原理图的识图;电路板的基本布局布线及安装工艺;电子线路焊接、安装、调试、故障检测及排除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等。 ②机械制造类:主要考查读图和绘图的能力;计算机绘图能力;常用测量工具的使用;数控机床零件加工程序编制;数控机床基本操作及参数设置。 ③计算机类:主要考查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操作能力;Windows操作系统的常用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Office)的操作与使用;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 ④财经管理类:计算机的基本操作能力;推销谈判的能力;一定的账务处理能力,会计核算能力,进行一般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填制能力,能够进行财务上账务的处理以及财产清查能力,具备相应的成本计算和分析能力,能读懂企业的三大报表,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分析能力;商务沟通的技巧与能力;零售业的促销能力等。  | 
            
             选择题 判断题 填空题 分析题 综合题  | 
            
             1.试卷含必考题和选考题两部分。选考题部分按电工电子类、机械制造类、计算机类、财经管理类4个专业大类设立多道考题,考生依据自己所学专业和特长任择其一进行作答。 2.基本题型中的综合题包括绘图、改错、分析、计算等题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