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乘类专业联测公告

2014-06-10 来源: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乘类专业联合测试将于7月5日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进行。专业联合测试由南京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联测成绩的院校

  序号院校

  代号院校名称批次计划选测

  等级

  1155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18,文科21CC

  2155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25,文科27DD

  31553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11,文科10DD

  4155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20,文科30DD

  51556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专科理科50,文科70DD

  6185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三理科20,文科60CC

  7185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本三理科20,文科50CC

  81854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本三理科6,文科24CC

  91957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注册理科10,文科10

  101958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注册理科10,文科33

  112145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文科6DD

  122153上海建桥学院专科理科5,文5DD

  132352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2,文科4DD

  142591南昌理工学院专科理科2,文科2DD

  152697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3,文科4DD

  163345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2,文科4DD

  175190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专科文科1DD

  185223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理科4,文科4DD

  195522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文科1DD

  206311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文科16DD

  二、报考条件

  1.2014年高考报考科类为普通类文、理科或普通类兼报艺术、体育类。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3.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4.身高、视力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①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②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2)高铁(动车)乘务专业:①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4CM。②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

  (3)海乘(国际邮轮乘务)专业:①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②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

  三、报名、考试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与方法

  2014年7月1日—3日(截止17:00)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地点与形式

  考试时间:2014年7月5日8:30—12:00,13:30—17:30;

  考试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小红楼;

  考试形式:面试。

  3.注意事项及缴费

  考生须携带《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考试费为200元。通过专业测试的合格考生须参加民航专业体检,体检费为300元(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4.体检时间与地点

  通过专业测试的合格考生,须于2014年7月6日参加由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组织的民航专业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仪表、仪容与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才艺表演”三个部分,满分120分。

  1.仪表、仪容与仪态, 满分60分

  (1)五官形体(外貌、形体、肌肤),30分;

  (2)形象气质(气质素养、礼仪神情、衣着打扮、动作反应),20分;

  (3)身高体重(身高、体重需符合联考院校招生标准),10分。

  2.语言表达能力, 满分40分

  (1)英语口试 (听力好,朗读文章语音语调准确、表达正确流利),20分;

  (2)汉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语言准确,音质优美,表达清晰、流畅),20分;

  3.才艺表演, 满分20分

  考生即兴表演(乐器自备)。

  五、成绩公示与适用范围

  空乘类联测合格考生名单〔含空乘合格、高铁(动车)乘务合格、海乘合格3类〕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一周。

  空乘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联考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高铁(动车)乘务、海乘专业;高铁(动车)乘务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联考院校的高铁(动车)乘务、海乘专业;海乘合格考生可填报联考院校的海乘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