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高招录取下周二将开始 考生投档原则公布

2014-07-03 来源:

  截至昨天17:00,江苏高招第一阶段志愿填报结束,录取将从7月8日正式开始。

  提前本科7月8日开始

  普通类录取时间安排如下: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6日录取;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22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计划);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等。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如下: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考生被退档只能参加征平

  省教育考试院详细说明了普通类及体艺类的投档原则及投档办法。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只能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或者到下一批次录取。

  体育类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生源不足院校可降分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