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率达87.3% 录取新生371931人

2014-09-02 来源: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2日全部顺利结束。全国共有1454所高校在我省共录取各类新生371931人,高考录取率达87.3%,比2013年提高1.5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整个高招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圆满实现了“更高满意度的平安高考”的目标。

  一、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基本情况

  全省共有42.57万人报名参加高考,相较去年同期44.86万的报考人数,减少2.29万人,减幅为5.1%。

  全国共有1454所高校在我省共录取各类新生371991人,高考录取率达87.3%,再创历史新高。按录取层次分,本科录取217633人,专科录取154358人;按录取类型分,统招录取323021人,注册入学录取23014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24498人,保送生、体育单招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1458人。总体上看,今年我省文理生源比、计划比更加匹配,考生志愿填报率很高,填报志愿也更加理性,各批次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满足率比往年有显著提升。

  我省实施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已进入第四年,全省参加普高注册入学试点院校扩大到57所,其中民办21所、公办36所,录取各类考生23014人,顺利完成录取任务。

  今年是我省第二年实施“异地高考”政策,来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省户籍考生同时参加报名、享受同等考试、录取待遇。共有3002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约占全省参加高考报名人数的0.7%。其中文科类1115人,理科类1681人,艺术类(纯)159人,体育类(纯)13人,其他34人;有2309人被录取,其中,本科录取1574人,专科统招批次录取735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95人。

  今年,我省首次在文、理科提前录取本科批次设置“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11所省属本一批次高校共安排招生计划550人,面向我省12个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重点县(区)的农村户籍考生定向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执行本一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共录取考生427人。

  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特点

  1.进一步完善高考政策。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在政策方面主要有以下三项调整:一是提高来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子女招考待遇。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我省在籍考生相同的考试与录取待遇,今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共有3002名,比去年增加了2655人。二是改进考生志愿填报方式。今年我省首次采用动态口令卡方式填报各批次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简化了考生填报手续,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对1%预留计划的使用管理。今年本科高校1%的预留计划仅用于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并进一步强化使用管理,高职(专科)院校不再安排预留计划。

  2.进一步巩固改革试点成果。今年,我省围绕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稳步推进自主招生、高职单招和注册入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省属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稳步推进。11所试点高校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努力构建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在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上有所突破,选拔了一批整体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力的考生,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发展。二是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新增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参加改革试点,试点工作院校数量达到34所,初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高职院校人才选拔制度。今年计划招生2.3万人,实际报名5.3万人,最终录取2.5万人。三是进一步扩大“注册入学”试点院校数量。今年参与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达57所,其中公办36所,民办21所,“注册入学”已经成为我省推进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创新、促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具有开拓、示范、引领意义。

  3.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我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录取“零点招”。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向社会做出的“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计划之外特批一人”的承诺。特别是加强1%预留计划的使用管理,按照教育部政策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调使用纪律,所有考生均按照批次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今年,省纪委、省教育厅监察室继续选派专员进驻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参与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检查监督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二是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确保网络数据“零事故”。严把网络安全关,强化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构建高科技“防火墙”,确保网络畅通。抓好信息安全关,部署数据库审计系统,杜绝非法操作,及时备份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模拟预演,有效确保“网络绝对通畅、系统绝对可靠、数据绝对安全”。

  三是科学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录取全过程各环节“零差错”。坚持以“零差错”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录取现场管理体系,优化录取操作流程,确保录取管理更加高效、规范、有序。录取现场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秘书宣传组、录检审核组、系统组、信访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和市招办组等六个职能组,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部门联动机制。在计划管理中,强化“一个计划就是一位考生,一个计划就是一份责任”的理念,管理好每一个计划,切实做到“计划调整、公布、审核零差错”。档案投递中,投档组反复核查数据,多次模拟比对,确保完全无误后才能正式投档。录检联络中,联络组进一步细化了录检原则,对每一个考生的录取或退档都做到有理有据,符合政策规定,符合招生章程,经得起检验,切实维护了考生的利益。通过这些举措,确保了整个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零差错”。

  四是深入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服务考生“零距离”。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招考信息“十公开”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网上咨询、在线访谈、温馨提醒、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考录取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及时发布招生录取信息。录取期间,每天3次更新考生录取信息,及时组织网上咨询会,回答考生咨询2.4万多条,发布温馨提醒短信88.9万条。同时,热情关心弱势群体,专门建立残疾考生数据库,关注跟踪考生的录取动向,今年共录取残疾考生180人。录取期间还邀请考生及家长参观录取现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集体采访录取现场,使整个录取过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为方便考生家长咨询,确保信访渠道顺畅,今年,省教育考试院继续在录取现场及院办公楼分别设置了信访接待处,并向社会公布了3部信访咨询电话,安排业务骨干并抽调各市招办主任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来访,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基本是咨询类问题,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