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高考政策调整详解

2015-04-21

  2015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1、是加分项目大幅减少

  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取消高考加分资格;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

  对于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市(州)级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将从2015年高考起直接取消。

  暂时保留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但考虑到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资格。

  此外,取消了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2、是加分分值进一步缩减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可继续保留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3、是加分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

  对于散居地区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但只适用于吉林省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

  2015年高考吉林省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

  1.烈士子女。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15年吉林省少数民族政策如何界定?

  1. 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少数民族考生,保留照顾加分资格,分值为10分。

  2. 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州三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保留照顾加分资格,分值为5分。

  3. 是散居地区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

  学科特长生加分资格取消后,还有优势吗?

  取消加分后,相关的评优、竞赛等活动仍可正常进行,但不可与高考挂钩。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所获奖项,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初审时给予充分考虑。例如,2015年1月1日后获得奥赛奖项及学科类竞赛奖项的考生,2015年高考自主招生时均有机会享受初审优先通过的待遇。此外,具备艺术、体育、学科特长的考生,学校将如实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同时,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