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2019年高考招生简章 普通类录取批次仍为“四批” 五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

2019-05-23

  5月21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普通类录取批次仍为“四批”;五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六种情况高考生可获5至20分加分。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至11:30语文(汉语)  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外语(英、日、俄)

  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6月9日  9:00至11:30朝语文、蒙语文、藏语文

  普通类录取批次仍为“四批”

  2019年,高考志愿设置上,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全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批、高职(专科)均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五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

  2019年辽宁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分为预报和正式填报阶段,正式填报又包含录取前的统一填报、录取中的分批次分阶段的征集志愿填报等环节,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时,辽宁省招考委综合考虑全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含武警)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全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投档考生能够录取。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六种情况高考生可获5至20分加分

  明确六种情况考生可分别获得5至20分加分。具体情况为:

  一、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