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1年高考录取7月初开始分8步走

2011-06-27 来源:高考网

  本报讯 记者吴双报道今年我省高考录取工作预计将于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 2011年我省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按规定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作出解释并处理相关遗留问题。省招考办在录取工作中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多按二本线

  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除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及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按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外,均按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国防生招生按学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实行A、B两段录取,均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高等学校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的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中,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合格考生电子档案。

  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补录取

  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和B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和B段的平行志愿和其他批次的平行参考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高考录取流程

  第一步

  远程连接。按照招考部门要求,各高校应按照每个省份一台电脑的要求配备设备,并在录取提前一天到省招考部门的高招录取现场检查系统。

  第二步

  投档。省招考办高招录取现场的投档组将根据各高校的投档比例,将符合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传送到院校招生办的计算机终端。

  第三步

  预录取。院校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时,对于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将根据本校的招生政策规定、考试成绩、电子档案和综合评价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第四步

  退档。院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

  第五步

  审核。省招考办录检组工作人员负责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将与院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各院校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退档完成后,招生院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发给录检员。

  第六步

  提交录取结果。院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符后,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载数据,省招考办录检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第七步

  发放录取名单。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秘书组负责打印录取名单,加盖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寄给招生院校。

  第八步

  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