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高考录取时间表公布

2013-07-02 来源:高考网

  高考出分后,对大部分考生而言,最煎熬的等待录取时刻已经到来。7月1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我省今年高招录取工作将从7月6日开始,预计整个录取将于8月中旬结束。今年各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考办还会将剩余计划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0日,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8:00—12:00;7月18日,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征集志愿时间8:00—12:00;7月23日,普通类本科一批B段征集志愿时间8:00—12:00;7月29日,普通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8:00—12:00;8月4日,普通类三批本科征集志愿时间8:00—12:00;8月11日,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8:00—12:00。

  普通类

  1.香港10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

  2.提前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至11日

  (1)7月7日至9日,提前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0日6:00前,省招考办将提前本科批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

  (3)7月10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7月10日15: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7月10日18:00前,省招考办整理合成“征集志愿”数据。

  (6)7月10日19:00至11日12:00,提前批补充录取。

  3.提前专科学校录取:7月11日至14日

  4.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7日至12日

  5.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录取:7月15日至19日12:00

  (1)7月15日至17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8日6:00前,省招考办将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

  (3)7月18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7月18日15: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7月18日18:00前,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

  (6)7月18日19:00至19日12:00,补充录取。

  6.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19日14:00-17:00

  7.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录取:7月19日19:00至24日

  (1)7月19日19:00至22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23日6:00前,省招考办将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

  (3)7月23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7月23日15: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7月23日18:00前,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

  (6)7月23日19:00至24日,补充录取。

  8.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5日至31日录取

  (1)7月25日至28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29日6:00前,省招考办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

  (3)7月29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7月30日6: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7月30日8:00-12:00,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

  (6)7月30日14:00至31日,补充录取。

  9.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1日至8月6日录取

  (1)8月1日至3日,第一阶段录取。

  (2)8月4日6:00前,省招考办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

  (3)8月4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8月5日6: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8月5日8:00-12:00,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

  (6)8月5日14:00至8月6日,补充录取。

  10.专科(高职)院校录取:8月7日至15日

  (1)8月7日至10日,第一阶段录取。

  (2)8月11日6:00前,省招考办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至各市招考办。

  (3)8月11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集志愿”。

  (4)8月12日6:00前,各市整理统计并上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数据。

  (5)8月12日8:00-12:00,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集志愿”数据。

  (6)8月12日14:00至15日,补充录取。

  (7)8月16日,后续问题处理。

  艺术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6日20:00至11日。

  2.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7日。

  3.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录取:7月18日至24日。

  4.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8月4日至7日。

  体育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至10日。

  2.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19日至24日。

  3.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25日至31日。

  4.专科院校录取:8月1日至6日。

  中职升学(煤炭单招)

  1.本科院校录取:7月8日至14日。

  2.专科院校录取:7月19日至8月6日。

  小教师资(学前)升本科

  7月8日至14日。

  链接

  如何补报“征集志愿”

  本报讯记者吴世勇报道

  我省普通类录取除提前专科批次外,均不设批次服从志愿,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征集志愿”。我省规定,补报“征集志愿”地点由各市招考办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征集志愿”设置:提前本科批次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录取院校均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参考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批次(段)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段)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补充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