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高考报名对象及条件

2014-11-14 来源:

  我省2015年高考报名按2014年的报名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2015年下发文件对报名条件有所调整,我省再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一)辽宁省常住户口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其中是往届毕业生的还须具备辽宁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具有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四)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并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五)几种特殊类型招生报名

  1.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公安院校(或公安专业)、公安现役院校,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军队院校、公安院校(或公安专业)、公安现役院校招生简章的有关报考条件或者资格;

  2.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2.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含15周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六)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