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受报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政策

2009-03-13 来源:招考无忧

  今年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院校的上海市考生加20分向外省市院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类的外省市院校除外),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对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院校,如果学校提出申请,可降分投档录取。

  加分投档政策

  在向考生所填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投档时加20分,但不改变考生真正的考分,学校看到的电子档案还是考生原来的高考成绩,按原考分录取。

  如果考生报考的全部是上海院校,考分没有达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不能投档。实行报考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政策后,如果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在原高考成绩加20分后达到填报志愿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排名在学校剩余计划数以内则有投档机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后,加分投档政策实施的时间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投档录取后,如果学校还有剩余的招生计划,则在“征求志愿”前,得到外省市院校同意后,在线下20分内根据学校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降分录取政策

  在本市招生的外省市院校第一、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征求志愿”后生源仍然不足的,如果招生院校提出申请,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规定的降分段内实行降分投档。降分幅度由学校决定,最大可降至下一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因此降分的分值可能大于20分,比加分投档有更大的优惠。

  高职(专科)批次不实行降分录取,仅实行加分投档政策,即只有线下20分内的优惠。

  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阶段,直接降分。

  考生注意要点

  从先后顺序看,加分投档实施的时间早于降分录取。要享受加分投档优惠政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首先,考生应在5月初至15日或7月下旬志愿填报时,在实施“平行志愿”方式的批次内填报外省市院校。其次,该院校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投档录取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且认可上海加分投档政策。最后,考生成绩应在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因此,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往年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则可能加大被投档录取的几率。

  在最近出版的《2006-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一书中,认可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均低于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往年认可加分投档的外省市院校,并不代表其今年仍会接受加分投档,往年情况只能作为参考。如今年学校招生情况良好,则不能满足加分投档的先决条件;如学校今年不认可加分投档政策,同样也不会接收加分投档的考生档案。

  往年降分录取的院校同样可以从《2006-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中了解。如某年某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相应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大于20分,则可认为该校曾进行过降分录取。同样,往年实行降分录取的“一本”“二本”外省市院校,也不意味着今年一定会降分录取,但考生可以将往年信息作为填报志愿的参考。一般,降分录取的实施在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之后。只有考生在5月份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非征求志愿阶段)填报过该缺额院校志愿,才具备被降分录取资格。由于上海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因此自2008年起,将不再电话征询考生是否愿意被降分录取,直接按“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因此,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应考虑自身因素,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