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就09年上海秋招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2009-06-26 来源:招考无忧

  △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平稳推进高考改革,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录取工作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招生录取管理和运作之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考生在集中录取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程序,对这部分考生做到先公示再录取,不经公示,一律不予录取。

  二、巩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成果。完善投档录取软件,在可靠、可行、安全、稳定、准确上下功夫,确保录取工作在技术保障、设备配置、安全环境运行上万无一失;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然后再进行正式投档;确保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大对考生信息的保护力度,维护考生利益。坚决制止并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欺诈、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确保高校招生的公正、安全和秩序。

  四、优化服务,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招工作的满意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录取工作进程和舆论关注的实际,适时发布有关录取政策、录取情况、助学通道等宣传信息;加强和改进招生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及时、多渠道、免费的录取信息查询;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监察、仲裁等办法,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准备工作情况如何?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经过命题、评卷教师和全市招考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统计登分等工作。6月27日起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发放盖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绩专用章”的高考成绩通知单。

  6月26日22:00时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或拨打教育声讯电话960695(免声讯服务费),输入信息查询码(准考证上,由1位字母+7位数组成的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不含字母的数字),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6月25日,市领导主持召开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成员会议,根据今年本市集中录取阶段的招生计划数,讨论并审定了“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将从7月4日全面展开,8月10日结束。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什么体制?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自主择优录取,并负责对退档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如何保证高校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的上海市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在录取现场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每一批次录取前,上海市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与录取现场指挥部将联合召开该批次招生院校招办负责人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招生情况,督促各招生院校遵守招生规定,强化有效监管力度。

  △相关学科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从1988年开始,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高考科目组组合考试,考生除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考试外,可选择参加相关学科考试(文科科目组是指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科目组是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2001年起又增设了“综合”科目考试,形成了现在的6个科目组格局,凡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须在6个科目中选考一科。

  由于高校招生按文科和理科两类进行录取,对加考不同科目的考生进行兼报兼收,因此要求各科目之间的分值要有可比性。但目前本市采用经验性命题,各科目组之间试题难易度难免会有差别,如果不进行调整,科目之间会造成较大的不公平。因此相关学科分数须调整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即文科对政治、历史、地理3科进行比较调整,理科对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科进行比较调整,使调整后同类科目组间的相关成绩可比,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国际上通常使用的标准分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

  调整分方案是依据教育测量学和统计学的原理并经过了专家论证,它伴随着“+1”方案实施延续至今。每年高考成绩统计完成后,应用当年确定的调整原则和数学模型并请专家进行反复测算后,才得出当年调整分结果。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也是科学的,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

  ○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将全市考生的考试成绩分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根据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