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高考录取7月4日正式开始

2009-06-27 来源:招考无忧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表示,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将于7月4日全面展开,8月10日结束。本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保证高校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对于考生关注的报考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考试院昨天表示,本市今年继续在招生录取时,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报考外省市高校的考生加20分投档;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外省市高校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投档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后,将先对控制线上考生投档,然后在征得投档数不足的外省市高校同意后,再对控制线下填报过相应高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加20分投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加分只是在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分投档前的成绩;投档后,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

  降分投档录取分别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按“3+综合+1”科目计算的分数线上。高职(专科)批次不实行降分录取。

  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提前批、艺体类、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