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2016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10-19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省直管县(市)招考办:

  为适应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南昌航空大学三家单位决定联合在我省2016年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民航飞行学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生30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招生40名,南昌航空大学计划招生80名,共计150名(具体以2016年《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版计划专刊公布的计划数为准)。为认真做好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请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做好报名、目测、体检、背景调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性别:男性;高考理工科类为主,文理兼收。

  2.年龄:十六周岁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96年9月1日起至2000年8月31日止)。

  3.身高:170-185cm;体重:54-79kg;双眼裸视不得低于0.3(C字表);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详见附件3。

  4.背景调查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要求(民航发[2007]117号)。

  二、意向性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2015年10月18-31日前预先登记并填写《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表》(见附件2)。

  三、初检时间与地点

  各设区市目测、面试、初检地点、时间由各招飞学校(公司)另行通知。初检时,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书写笔,其它要求由各招飞学校(公司)另行通知。往返路途中学生务必注意自身安全。

  四、招飞程序

  1.报考学生到各县(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意向性报名。

  2.各县(区)招考办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意向性报名考生名单,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汇总。

  3.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将意向性报名考生名单分别交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飞学校(公司)。

  4.各招飞学校(公司)根据各设区市报名情况,拟定面试、初检时间和地点,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意向性报名考生在指定的日期、地点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由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进行体格初次检查。

  5.体检初查合格者,进行学生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者,在高考结束、成绩公布之前进行体格复查。

  7.依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和体格复查结果,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五、联系方式

  1.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联系人:熊志华;联系电话:0791-86765360;

  邮 箱:34956760@qq.com。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柴 溢;联系电话:0791-88532824、15879041771;公司网址:www.ceair.com。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联系人:姚 靖;联系电话:0838-5182078、13618109621;

  学校网址:www.cafuc.edu.cn。

  4.南昌航空大学

  联系人:戴聚坤;联系电话:0791-83953393、13970803916;

  学校网址:www.nchu.edu.cn。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表.doc点击查看

  2.中国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doc点击查看

  3.2016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简章点击查看

  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简章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