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考生可申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

2014-03-14 来源:

  为方便考生快速和便捷地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日前印发了《关于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4]4号)。根据通知精神,从现在开始,考生可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共九科。

  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第呈现。A、B、C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第,D为不合格等第。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只有在考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部九科课程且各科成绩均合格的(即各科成绩等第为C及C以上的)才能申请取得合格证书。成绩证明则没有任何限制,考生只要参加了部分或全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如有需要,即可申请出具成绩证明。

  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均为带有二维码的纸质文件,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加盖公章后生效。

  为防止证书造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开通了网上验证功能。有关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如需验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真伪,可登陆相关网站进行验证,输入考生身份证号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在网上查看考生及其成绩信息,通过与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上的信息进行比对,也可通过扫描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比对,即可判断真伪。

  验证合格证书真伪的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query/xysp_hgz_search.jsp。

  验证成绩证明真伪的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query/xysp_cjcx.jsp。

  由考生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既节约了考生及家长的时间,也节约了路途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