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高考录取时间确定 本一批7月13日开始

2015-06-28

  内蒙古2015年高考录取日程确定,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本一批:7月13日—7月18日,本二批:7月19日—7月26日,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1日。

  录取时间安排

  (一)本、专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1.6月25日-7月4日:填报军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公安现役、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具体的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

  7月7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及专科提前批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类等院校完成录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

  (二)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第一批志愿。

  7月13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6日:本科第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7日:本科第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8日:本科第一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201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减少一个本科批次,即将本科二批和本科二批 C 合并为一个批次,统称为本科第二批。

  7月19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第二批志愿。

  7月19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第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5日:本科第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本科第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四)专科提前批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航海类等院校(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职(专科)和艺术专科提前批录取(7月25日-26日)

  7月25日上午: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志愿。

  7月25日下午: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专科提前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五)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1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7月27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1日:高职高专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二、投档规则

  (一)自主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以下统一简称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高校决定;若选择了填报非特殊招生类型志愿,则不享受特殊招生类型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正常录取执行。高校特殊招生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招生类型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

  (二)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下同)达到我区对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对应类别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报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校考成绩合格,若报考使用我区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其他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对应联考本科或专科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四)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除执行本投档规则(二)、(三)所列规则外,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入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1.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投档,但同一招生计划科类的各专业均须执行相同的投档规则;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

  投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区内院校录取时专业平行分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区内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的平行分考生,应按照数学与理科综合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