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热点解答

2017-04-24

  1、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什么是"圆梦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圆梦计划"为高校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要求确定。申请我校2017年"圆梦计划"的考生,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⑴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⑵品德优良,勤奋好学,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⑷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⑸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初审;⑹平时成绩排名为所在中学前5%。

  2、如何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与"圆梦计划"?

  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有关省(区、市)可根据本省情况制订专项计划具体报名实施细则。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2017年"圆梦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圆梦计划"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资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资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注:未设相应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资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国家专项计划政策面向的区域包括哪些?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4、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规模有多大?"圆梦计划"招多少人?

  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比2016年增加3千名。我校在各省(区、市)的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信息为准,预计于5月发布。

  2017年我校"圆梦计划"招生80人左右,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

  5、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录取的新生的户口如何处理?

  按国家专项生计划和"圆梦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

  6、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是否有不同?

  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和其他普通本科一批录取的学生所享受的待遇一致,未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最终投档线(浙江省为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圆梦计划"考生不可以转专业。

  7.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什么资助项目?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资助项目较多,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于暑期8月底至9月初开通"绿色通道热线服务电话"。报到当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奖励性贷学金 2000 元。领取 100 元餐卡、电话充值卡、书包、学生平安综合保险和免除军训费、体检费等项目的学习生活用品的爱心礼包。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大,可申请每年不超过 8000 元贷款。

  勤工助学,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能力。

  8、如何对待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录取的学生的就业问题?

  国家倡导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家专项计划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圆梦计划"被录取的考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在读期间未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返还全部或部分学费。

  9、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可以转专业吗?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凡符合学校和各学院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在第二、四学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转入新专业学习。

  "圆梦计划"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最终投档线的(浙江省为达到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若符合各学院转专业条件,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同时,我校鼓励学生自主跨专业选修课程,采取双选认证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可自主选择副修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时按所修学分情况,可获得副修学士学位或副修专业证书。也就是说,不设门槛,只要你足够勤奋,就可以到自己喜欢的专业领域去求学。

  此外,很多同学通过考研和出国深造的方式,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