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初选结果的通知

2017-06-01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我校对“筑梦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过程中坚持“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定,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271名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测试资格。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选结果,初选通过名单会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地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mdgs/orgs.action?lx=2 )。

  公示期间,如考生未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则自动取消测试资格。

  初选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5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确认测试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后续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而错过确认时间和考试安排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公示期间若对初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和纪委咨询反映。

  招办电话:022-27405486

  纪委电话:022-27403794

  考生可点击附件查看初选通过名单。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初选通过考生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