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省属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2017-06-02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就2017年我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农村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做出部署。

  2017年,我省安排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等12所省属高校,精选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类贫困地区急需专业,面向全省52个省财政困难县农村学生招生,安排招生计划1320名,较2016年招生计划增加10%。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招生实施区域农村(农业)户籍、且具有实施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考成绩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为保证招生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我省还细化报考资格和审核程序,明确申报审核程序、审核责任主体、公开公示办法、监督和责任处理规定等,从而确保专项计划招生阳光下运行。

  农村专项计划作为我省教育招生扶贫政策,主动对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人才发展需求,全面覆盖我省脱贫攻坚“重点区域”,专项计划的实施将为更多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孩子提供更多的重点高校入学机会,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助力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脱贫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