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分省分专业计划公布

2018-05-31

  根据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招生简章,结合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对报考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核结果,我校按照全面考察、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下方附件),公示期7天,如公示无异议,初审合格考生即获得入选资格。

  温馨提醒: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组织笔试或面试考核。

  2. 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3.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见下方附件)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 11:00 下午13:00 - 16:00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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